有關本校自111年6月11日起防疫期間得申請之假別,並停止單位居家辦公措施(111.6.8修正)~
一、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因應社區廣泛流行,兼顧風險管控及維持公衛防疫量能,並參考國外防疫政策,自111年5月17日起調整 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政策,針對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免除居家隔離,改為進行7天自主防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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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因應前述政策,本校自111年5月17日起調整居家辦公措施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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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人確診之前7天公假/防疫隔離假請畢後,第8天起每日快篩仍為陽性者,提供快篩檢測陽性相關證明,經單位主管同意,且居家辦公設備完備,本人得給予居家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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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免居家隔離):前3天得申請居家辦公,後4天(自主防疫)需到校上班或居家辦公,或7天(自主防疫)到校上班或居家辦公。凡到校上班者,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呈陰性始得入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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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請提供健保快易通APP證明或接種小黃卡):本人得申請防疫隔離假3天,後4天需到校上班或居家辦公。凡到校上班者,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呈陰性始得入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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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另前111年5月8日起,因確診個案前2日內曾至子女學校上課,子女因此暫停實體課程或請防疫假期間,本人(家長)如照顧子女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
人事室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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