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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重申本校教職員工辦理請假、加班及國內外出差申請應於事前提出一案,請查照轉知。

主旨:重申本校教職員工辦理請假、加班及國內外出差申請應於事前提出一案,請查照轉知。(107年12月28日中大人二字第1071801043號函)

說明:

一、依據本校差勤實施要點第五條第一項及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略以,請假或出差,均應事先辦妥申請手續,始得離開辦公場所,加班人員應依規定程序事先填送加班申請單。

二、請本校教職員工依規定程序於事前辦理請假、加班及國內外出差申請。自108年1月1日起,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無法於事前至電子表單填寫請假、加班及國內外出差申請單者,至遲應於事實發生次日起算7日內(含假日)補辦申請程序。

三、如因其他特殊事由無法於7日內辦理申請程序者,請簽奉一級或院級主管核准後,再依規定至電子表單填送請假、加班或國內外出差申請單,併附簽文完成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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