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本校理學院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技士1名職缺平調、內陞事宜。
本職缺為資訊處理職系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技士,所需遞補順序資格條件如下:
1、第一順位:現任本校組員(或技士)職務,有遷調意願者,並具任用資格者。
2、第二順位:現任本校辦事員(或技佐)職務,有陞任意願者,並具任用資格者。
詳情請參閱本校115年2月5日中大人一字第1151800103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