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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自111年6月3日起至6月10日止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及居家辦公之彈性措施(111.6.2修正)~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因應社區廣泛流行,兼顧風險管控及維持公衛防疫量能,並參考國外防疫政策,自111517日起調整 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政策,針對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免除居家隔離,改為進行7天自主防疫。

二、因應前述政策,本校自111年5月17日起調整居家辦公措施如下:

(一)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免居家隔離):前3天得申請居家辦公,後4天(自主防疫)需到校上班或居家辦公,或7天(自主防疫)到校上班或居家辦公。凡到校上班者,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呈陰性始得入校。

(二)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請提供健保快易通APP證明或接種小黃卡):本人得申請防疫隔離假3天,後4天需到校上班或居家辦公。凡到校上班者,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呈陰性始得入校。

(三)另前111年5月8日起,因確診個案前2日內曾至子女學校上課,子女因此暫停實體課程或請防疫假期間,本人(家長)如照顧子女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四)本人或同住家人快篩檢測為陽性者,提供快篩檢測陽性相關證明,經單位主管同意,且居家辦公設備完備,本人得給予居家辦公至多3天。

三、111年6月3日起至6月10日止全校各單位得申請居家辦公:實施對象以同仁居所資訊相關設備齊備且有意願或業務內容能夠獨立作業,自主性高、機敏性低、不需操作設備等為考量,由一級單位主管綜合審酌業務性質且能維持單位正常業務運作統籌安排居家辦公事宜。居家辦公每日人數以不高於各一級單位現有員額1/3(含自主防疫人員及照顧12歲以下因疫情停課者並為優先考量)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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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辦公單位申請書1110603-單位.docx
居家辦公簽到退及工作紀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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